一 、官僚帝国体制的观察视角
本书叙述中国官僚政治制度的前期发展历程。所谓“前期”,指的是秦汉和魏晋南北朝时期。
夏商周的国家,有的学者称为“方国”,也有的学者称为“王国”。“方国”之“方”,显示了那些形成了“国”的各个政治实体各据一方,“王国”之名则突出了此期的君主称“王”,存在着王权的情况。此阶段历时约十六七个世纪。自战国变法以降到秦汉王朝,则开启了一个新时代,这时候皇帝专制、中央集权和官僚政治呱呱坠地了。这种政治体制,从政治学上说应属“官僚帝国”。战国到秦汉的这个历史转型,确立了两千年各王朝的基本政治架构。帝制的终结,至今还不到一个世纪呢。
皇帝专制和中央集权,一般是要通过官僚组织来贯彻的。就历史上大多数情况看,在存在专制、集权的地方,往往也存在着一大批官员。官僚组织本身的特性之一,就是权力结构的集中化。若干骑马民族也出现过一些以严酷著称的首领,但不好说那是一种“专制体制”,因为那里不存在官僚行政组织。当然,对传统中国政治是否是专制的,人们也有不同看法。有人认为,传统中国存在相权、存在科举考试、存在士人,皇帝不能为所欲为,所以帝制中国不是“专制”的;还有人认为,技术条件限制了传统皇权,使其达不到专制和集权。这问题该怎么看呢?我们觉得,概念的界定,应以能更好地区分事物之间的差别为原则。不必过分拘泥“专制”一词在西文中的原初所指,它在中国史研究中使用已久,约定俗成了。从世界史的范围看,中国皇帝的巨大集中化权力,不能不说是一个突出现象。这种政治传统一直影响到当代。1981年中国共产党的《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》:“长期封建专制主义在思想政治方面的遗毒仍然不是很容易肃清的。”邓小平也承认:“旧中国留给我们的,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,民主法制传统很少。”福山的《历史的终结》一书甚至认为,由于儒学传统影响,东亚社会将走向一种“亚洲新专制主义”。不同的“专制”用法虽然所指各异,但总归折射出了这样一个事实:中国政治集权传统是最具典型性的,它一直影响到中国当代。部分人不愿采用“专制”一词,是出于对祖宗的“温情和敬意”,但正如林达先生的《心有壁垒不见桥梁》一文所说:“专制制度的存在并非奇耻大辱,因为每个国家都经历过专制。它像奴隶制一样,只是人类政治制度发展的一个阶段,一种形式。”是在现代文明的今天,方应断然拒绝专制。从历史的比较和现实影响看,把传统中国政体称为“专制的”,由此与其他不同的政体区分开来,在研究上是比较便利的。
在面对两千年传统官僚制度时,我们的基本视角有三:第一,官僚组织的理性行政。复杂的行政组织一旦演生出来,那么行政的合理化,就必然作为一种内在规则而发挥作用。比如说,它推动人们采用科层式的分官设职架构,依照选贤任能的录用程序,严格遵循法律和充分利用文档,等等。古代政治家在“分官设职”的时候,逐渐体察到那些规则并日益娴熟地运用着它们。那些规则也常遭破坏,比如皇帝超越法制而狂悖专断,或官贵们出于私利而要求特权,等等。但从长时段看,它们仍是支配行政运作的基本规则之一,并构成了制度进化的动力。理性化了的行政还是官僚组织之相对自主性的来源之一:皇帝个人的为所欲为,不能过分损害理性行政,他不能自拆台脚。宰相所谓“相权”的制度支持,就是官僚行政的相对自主性。
第二,权力斗争和权益分配因素。皇帝和各色官贵构成了社会的统治阶级。官僚体制不仅是一个安排行政功能的架构,也是一个安排身份、分配权势的架构。权势的分配一般采用“官本位”,是通过品阶勋爵来实现的。官僚的位阶有如地主的土地和资本家的资本。从理论上说,皇帝至高无上,集政权、法权和军权于一身,在权势和利益的分配上皇帝占大头儿,同时各种政治势力也各有其份额。君权不仅仅存在于保障其“作威作福”的制度条文之中,现实政治中的君权是动态的,其贯彻的强度和运作的空间,是受各种政治势力制约的,是君臣“博弈”而达到的动态平衡。周代贵族世卿世禄,拥有重大的传统权势,这时的周天子就不好说是专制君主;战国变法中君权的强化,以削弱和打击贵族为先声。这说明了什么呢?说明官贵的形态及其与君主的关系,也是塑造君权的因素之一。
王朝中存在着各种形态的官僚权贵,如文法吏、士人、士族、军功官僚、外戚、皇宗、宦官,在异族政权中还有部落贵族,等等。他们所来自的社会阶层不相同,其向皇帝分割权势的能力和方式也不同。各色官贵的政治角逐会造成不同的政治形态,如文吏政治、士人政治、门阀政治、军功贵族政治、宗王政治,还有外戚专权、宦官专权、异族统治等。文法吏与皇帝的结合,很容易导致一个刚性的专制皇权;儒生士大夫与皇权的结合,则将促成一个弹性的皇权。在王朝初年,军功集团可能拥有较大势力,但随后又可能被文官群体逐渐取代。皇宗、外戚、宦官都是皇权的附属物。在历史前期,外戚、皇宗拥有较大参政空间,到历史后期则大受限制。宦官势力有助于君主独裁,但也会导致皇权的恶化,并使皇帝与士大夫之间出现裂痕。异族政权中存在着民族冲突的张力,这时部落显贵通常是皇权的坚强支持者。当然,部落因素也会使政治斗争呈现出无规则性。士族门阀具有“贵族化”的性质,而在官僚“贵族化”了的时候,皇权往往就比较低落,二者呈此消彼长的关系。比如说,当门阀只凭门第就能占有官位之时,皇帝予取予夺的权力就被分割了。这里所谓“贵族化”是一个过程。一些时候官员会趋于身份化、特权化、阶层化、封闭化、自主化,这种演化的最终结果是贵族化,但现实中它可能停留在某种程度上,或浓厚或轻微。总之,在皇权与不同政治势力以不同方式结合起来的时候,皇权会呈现不同的面貌。甚至,当官员发生贵族化时还会出现专制和集权的弱化。
说到士人,轮到第三个视角了,即知识群体及其文化传统的因素。在传统中国,大多数时候官僚来自知识文化群体,或说士人。士人拥有古典文化知识和儒家政治理想,提供了帝国统治所需的文化知识,维系着正统意识形态;他们还发挥着制约皇权(通过谏诤等活动)、整合社会(通过教化等活动)的特殊功能,这些特殊功能使帝国体制较富弹性。由此,中国官僚政治就呈现为一种特殊的“士大夫政治”。当然,士人的行为模式也不仅仅取决于其文化观念,他们也可以成为一个有其特殊利益的社会阶层,甚至演化为封闭的政治集团,例如中古时代的士族门阀。士人阶层及其文化传统对传统政治制度的影响,是灼然可见的。例如,它催生了那些培训和录用士人的制度,如学校制度和科举制度。他们的文化理念也影响着制度的样式。王莽的“复古改制”就是一个好例子。总之,“士大夫政治”是传统中国最富特征性的现象之一。
二、波峰与波谷
本书题为“波峰与波谷”,以此描述秦汉魏晋南北朝专制官僚政治的起伏轨迹。秦汉是它的一个波峰,其时帝国的规模、制度的进步和管理的水平,都处于古代世界的前列;魏晋南北朝则陷入波谷:帝国面临着动荡、分裂,在体制上也出现了变态、扭曲。
秦汉帝国的政治制度不是无源之水,它是先秦政治制度经缓慢发展,逐渐累积出来的转型和质变。周朝的官员体制就已颇具规模了。也就是说,在中国政治史的“王国”时代,就已蕴藏着专制、集权和复杂政治组织的萌芽了。战国时经济文化的繁荣,引发了剧烈政治转型。小型简单社会发展到了大型复杂社会,那么更复杂、更高级的管理方式势在必然,呼之欲出。这时候出现了一个法家学派,其法治学说跟现代的官僚制理论竟然有很多契合的地方。西周春秋时诸侯国天各一方、各自为政,而战国以来各国政权都在走向集权,君主不仅公然称“王”,甚至尝试称“帝”。先秦还出现过一部规划官制的古书《周官》,其成书年代虽不怎么清楚,但其中“分官设职”的精心安排,也反映了中国人对精密整齐的官员组织很早就兴趣盎然。另一些民族在同一时期就没出现类似文献,可见《周官》是个很“中国特色”的东西。
“六王毕,四海一”,秦始皇帝灭六国,出现了皇帝一人君临四海的局面。周代实行的是“世卿世禄”的贵族政治,汉代一变而为“布衣将相”“选贤任能”之局;那些“世卿世禄”的古老贵族,到汉代就没什么特殊政治影响了。秦汉行政充分利用文书档案,严格遵循法规故事,其组织架构所达到的复杂完善程度,被认为超过了同期的罗马帝国。一批训练有素的“文法吏”承担起帝国政务。君主通过郡、县、乡、里,有效统治着广袤的国土和千万小农。汉武帝登基后决意独尊儒术,儒家学说成了王朝正统意识形态,儒家的“礼治”精神开始和帝国的“法治”结合起来;“经明行修”的士人源源进入政府,与文法吏并立朝廷。士人与文法吏后来逐渐融合起来,由此确立了“士大夫政治”。这种“士大夫政治”,在历史早期已有其萌芽形态了:周代的贵族士大夫不仅承担着国家行政,同时也是一个拥有文化的阶层,他们受过“六艺”和“礼乐”训练。这种“礼乐文化”具有调节政治和维系身份的双重功能。
在这个时候,中华帝国初步奠定了它的“常态”。“常态”指什么呢?就是皇帝专制、中央集权、官僚政治、儒家正统和“士大夫政治”。夏商周政治发展的涓涓细流,在秦汉汹涌澎湃,掀起了第一个巨大洪峰。一座权力高度集中化的等级金字塔,初具规模,矗立在中国历史舞台上了。
魏晋南北朝就不一样了。东汉帝国在重重危机中解体,其后是三国分裂,皇权低落,政治动荡,出现了法纪松弛的情况。统治集团封闭化了,若干大官僚的权位家世蝉联。在东汉已逐渐壮大并取得了文化支配地位的士人群体,此期演变成一个士族门阀阶层。儒学低落,玄学清谈和佛教、道教流行开来,它们以某种形式、在某种程度上淡化了皇权的独尊和神圣。西晋的短期统一,被北方民族打破。东晋偏安江左,皇权微弱,门阀显赫,一度获得了与皇帝“共天下”的门第权势。由此所造成的政治“变态”,使中国历史的另一些可能性显露出来了,例如学者所说“封建化”“贵族化”,等等。而“五胡乱华”和十六国林立,又使中国北方陷入了动荡;少数族的部落显贵活跃于时,部族因素导致了政治制度的扭曲变形,从而造成了另一种政治的“变态”。凡此种种,都使这个时代呈现为一个帝国的低谷或曲折。
然而低谷和曲折中,我们依然能看到政治制度的进化迹象,像三省制的进步,察举制的进步,位阶制度的进步和法制的进步,等等。在走出低谷之后,隋唐大帝国来临了。隋唐政治制度上承秦汉,同时又更上一层楼,像三省六部制、科举制、《唐律》等制度方面的重要成就所显示的那样;而魏晋南北朝的制度进步,就构成了汉唐间制度进化的阶梯和环节。是什么力量最终抑制了政治“变态”,并使魏晋南北朝不仅仅呈现为一个曲折,同时也呈现为进化阶梯呢?是秦汉遗留下来的如下政治遗产:官僚组织及其行政传统,士人阶层及其文化传统,以及中国皇帝顽强的专制意向。由此,所谓中国的“中古”,并没有重复蛮族南下后西欧中世纪的那种经历。蛮族甫下之后的西欧中世纪,没能把罗马帝国的官僚组织和专制倾向继承下来。秦汉的制度文化展示了巨大惯性,它使帝国政治在穿越了各种波动变态之后,仍得以回归于其历史运动的“轴线”。
三、常态、变态与回归
秦汉魏晋南北朝在中国政治史上处于什么地位呢?一种看法,把战国至秦视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发端。这个“发端”,与战国间的巨大历史转型合拍了;而汉晋间所发生的,则是同一社会形态下的较小变动。研究魏晋南北朝史的一些学者,则认为秦汉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奴隶制,魏晋南北朝才是“封建化”的时代。那么汉晋的社会变动,就具有了划时代的意义,这些“封建”概念,都可能与政治学意义的“封建”发生冲突。还有一种分期模式,认为秦汉以前属古代,六朝属“中世”,其特点是“贵族政治”;唐宋间再度发生“变革”,由此进入了“东洋的近世”。如果说“魏晋封建论”只凸显了对中古的“进入”的话,“六朝贵族”和“唐宋变革”既凸显了对中古的“进入”,又凸显了由中古的“走出”,从而为解释唐宋间的各种变迁提供了框架,因此特别受到了唐宋研究者青睐,尤其在各种“封建论”后继乏力之时。对同一历史进程,从不同视点能看到不同景象。各种分期之说都推动和深化了相关认识,构成了不可或缺的学术积累。日本学者宫崎市定有句话说得很好:对历史最好的理解,往往产生于历史分期问题讨论的开始和终结。确实,20世纪中国史研究的大量重要收获,都是在“分期论”的引导之下做出的。
田余庆先生的著作《东晋门阀政治》,在叙述魏晋南朝政治史时采用了“变态”与“回归”的用语。士族门阀政治是中古最突出的政治现象之一,而在田先生看来,以“门阀与皇权共治”为特征的“门阀政治”只是“皇权政治的变态”而已,它来自皇权政治,最终必将回归于皇权政治。这其中包含着一个“变态—回归”的叙述模式,同时也顺理成章地引出了“常态”的问题。“常态”“变态”“回归”这些概念,为人们理解中国历史的连续性,提供了启示。
中国历史的连续性,在较早时候是被称为“停滞”的。18世纪的欧洲人阅读中国历史时,他们感觉,这个帝国从早期到晚期好像没多大变化,于是就产生了“停滞”的说法。亚当·斯密、黑格尔都有过“中国停滞”之说。“停滞论”在20世纪低落了。随着研究的深入,中国历史前后期的各种变迁不断被揭示出来,“传统—现代”成为观察历史的基本参照系,“停滞论”被“分期论”取代了。不过“停滞论”虽有不当但却不是向壁虚构,它也是基于一定史实的有感而发。这在20世纪,更多地被表述为“连续性”。与“停滞”不同,“连续”的提法不含贬义,可以容纳“发展”和“变迁”。余英时先生指出:中国文化的延续性很强,从商周到明清、直到今天,中国一直存在着一个独特的政治传统,它在秦以后表现为大一统的政府;此后只有“传统之内的变迁”,除了秦与近代,中国历史上缺乏里程碑式的事件。为此余先生提示要多研究中国政治史,不要存一种现代的偏见,以为经济史或思想史更为重要。
专制集权官僚体制自秦而始,皇帝—官僚—编户齐民的三元体制、官僚行政组织和法律、士大夫的支配地位和儒家正统意识形态等,作为基本或经常性的特征,连续发展直到明清。所谓“二千年之政,秦政也”,所谓“百代多行秦政法”的说法,表达的都是类似的“两千年一贯制”的观感。所谓“连续性”的提法,必然是就一个主体而言的。中国历史变迁的主体是什么呢?除了种族之外,我们认为就是其独特的制度与文化。在这个意义上不妨说,中国历史就是秦始皇和孔夫子的历史,前者奠定了中国制度的基石,后者奠定了中国文化的主调。经济关系和经济形态虽然重要,但那不是中国历史“连续性”的主体,而是一个作用于主体的影响因子。在传统中国,“政治”这一块儿的权重很大,皇权、官僚体制和士人在支配社会生活上、塑造社会面貌上举足轻重,这使经济变迁所带来的“社会形态变化率”,大为减小了。好比一幅图画,若某种色彩太重,则其他颜色的几笔涂抹,就不大容易改变整体的色调。对秦始皇的事业古人有“自上古以来未尝有,五帝所不及”之赞,近现代之交的历史变动也被称为“古今一大变局”。然而帝制两千年,今人所认定的某些“变革”“转型”,如租佃制的成熟、商业的繁荣、城市发展、技术变革、文化的繁荣、理学的思想等,却没能让古人生出“变革”“转型”的感觉来;他们依然作为编户齐民,生活在皇帝、官府之下。毕竟是古人而不是我们直接面对那个时代,他们对生活变迁程度的真切感受,必定有其道理在内。总之,帝制两千年的政治文化体制,在发展中保持着若干基本特征,可以将之看成“常态”。也许有人会认为“常态”的提法是“非历史”的,是用主观标准剪裁历史;其实恰好相反,这里“常态”不是先验的预设,而恰好就是历史的,因为它是两千年的历史结局最终显示出来的,是由历史观察得到的。它既是古人的观感,也是后人的观感。为此,在经济史观、文化史观之外,我们采用一种“制度史观”。
在思考“连续性”的时候,“变态—回归”视角有什么理论价值呢?价值在于,它可以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对“连续性”的认识,一种把“变态—回归”考虑在内的“连续性”。其实,中国历史本来也蕴含着多种其他的可能性,各王朝、各时代,都经常发生着各种各样的“变态”。相对于中央集权,有割据分权的因素;相对于官僚政治,有贵族政治的因素;相对于士大夫政治,有军人政治、文吏政治;相对于正统的纲常名教,有玄学“无君论”及道教、佛教等最初形成“异端”的因素;等等。尤其是帝制早期,中国历史的另一些可能性,就展示得更充分一些,或说起伏波动就会来得更大一些。所谓“两千年一贯制”,并不是一个线性上升的进程,然而在各种事象的沉浮动荡中人们看到了一条“轴线”,它最终呈现为各种上下波动、左右摇摆所围绕和趋向的东西。这个变迁的“中轴”,就是我们所说的“常态”。这也意味着,“常态”其实是“动态”的,它不应被理解为某皇帝的统治就是“常态”。
秦汉王朝是官僚帝国的奠基时代,它确定了中华帝国的各种基本特征。此后两千年中,那些基本特征在制度形式上不断完善、不断精致化。当然秦汉王朝统治之时,各种其他可能性,或说“变态”也是同时存在、不断发生的。而魏晋南北朝,更呈现为一个多方“旁逸斜出”的段落,以致在“分期论”的视角中,它被若干学者视为一个特别的开端或特殊的阶段。但本书不仅参用了“分期论”视角,也在“变态—回归”的视角中观察它。这就是说,有两个评价的尺度:第一个尺度,是着眼于它与前朝后代的差异,尽量突出它的特殊性,这是“分期论”的尺度;另一个则是“变态—回归”的尺度,即在观察特殊性的同时,去寻找那些抑制“旁逸斜出”,并最终使历史步伐回归于“中轴”的力量和条件,及造成“变态”与导致“回归”的机制与过程。后一叙述模式,与“分期论”的叙述就不相同了。
基于“制度史观”思考秦汉与魏晋南北朝历史,“治”“乱”的传统概念具有新的启示意义。比如,从经济关系看魏晋是“封建”时代,从权势集团看六朝是“贵族政治”的时代;但换个视角,魏晋南北朝又有一定“乱世”性质,某些特征性现象具有暂时性和过渡性。即令在“王与马,共天下”的东晋,士族宣称“士庶之际,实自天隔”的南朝,“尊君卑臣”“选贤任能”仍是最具正当性的政治论说;制度的运作发生了扭曲和松弛,但制度架构本身依然是保障“尊君卑臣”“选贤任能”的。而权臣当政、官贵世家现象,在其他王朝也存在着。再拿五代十国做个类比:能否因为其分裂割据、军人当政,以及私属、庇护和恩主关系的普遍化等,就把五代十国单独划为一个“封建时代”呢?大概不能吧,因为这五十多年是“乱世”,其暂时性、过渡性太明显了。十六国北朝与辽金元等异族政权的部落因素,最终也没有成为中国制度史的主导,其主导的方面是在“汉化”现象中体现出来的。为此对“乱世”就需要区分出两个层面来:第一,中央政权是否在稳定运作,对较大疆土与较多人口有效行使国家权力,假如不是这样,则属动荡和失序;第二,体制本身是否在保持基本特性的情况下继续进化着,否则就是发生了扭曲和变态。两个层面显然不是同一问题。中国史的后期,照样有动荡、有失序、有王朝崩溃,但体制本身的波动幅度,明显地是越来越小了。反过来说,历史前期的体制波动幅度大得多,周期性衰败后再度复兴需要的时间长一些,魏晋南北朝这个波谷也长得多。但历史最终穿越了扭曲和变态,向其“中轴”回归了。
若从“治—乱”角度观察,“连续性”还应把“周期性”考虑在内。社会学家告诉我们,官僚组织存在着“僵化周期”(rigidity cycle);传统专制官僚政权也有类似的“王朝循环”,存在着“盛衰”的变化周期。王朝在初创期往往富有活力,但随后就积累着僵化、老化、腐化的因素,导致了一个个王朝的崩溃。所谓“循环”,所谓“周期”,其起伏的波形当然不一定很规则,其中包含着很多律动的叠加。我们知道,不规则的电波波形,其实是由很多规则的正弦波叠加而成的;与此相似,影响历史轨迹的经济、文化、政治、制度、民族甚至环境等各种因素,它们各有自身的律动,在观察时是有可能将之解析开来的。问题在于,王朝衰败后经历了一段混乱动荡,它们又以类似的样子建立起来了。其间就存在着“连续性”。即令动乱时分,看上去也存在着一块“模板”,它跨王朝地传递着基本的制度文化信息。古人把王朝更替表述为“一治一乱”“一分一合”,一些朝代是”乱世”,另一些是“治世”。今人可以自居于历史的最高点,指责那种治乱分合的传统历史观的简单肤浅。不过那种史观依然不是没有意义,因为其中包含着衡量“治”“乱”的尺度:一些稳定强盛的王朝被认为代表了“常态”,其间又存在着一些过渡性的“乱世”。衡量与评价“治—乱”的尺度作为一种政治文化观念,推动君主、官僚和士人们去寻求“常态”,从而影响了历史进程。那种“治—乱”历史观念,也承载着帝国体制的“模板”。
在王朝周期性地僵化、老化并因而解体之后,士人阶层的活动及其承载的政治思想,无疑会发挥不可或缺的继往开来功能。然而军人也有其特殊贡献。李开元先生对“马上天下”有论,他认为,中国历史的通例是“由政治军事集团通过战争建立政权”,这是一种缺乏创造性的改朝换代方式。而在我们看来,“马上天下”也是维系和强化旧有体制的特殊机制。梁启超早已指出:“专制权稍薄弱,则有分裂,有分裂则有力征,有力征则有兼并,兼并多一次,则专制权高一度,愈积愈进。”军事和战争既是摧毁王朝的手段,也是激活旧体制的途径。军队的暴力性质、集权结构、严峻法纪和功绩制度,与专制集权和官僚政治有天然的契合性。在历史上常能看到,血与火中一个生机勃勃的军事集团重建政权,新兴的皇权把动乱所激发出的暴力体制化,并进而向官僚组织注入了新的政治能量。
那种“马上天下”也可能来自外部,即异族入主。民族征服和民族压迫,北方骑马民族的军事性格和主奴观念,在异族政权中造成了更大的结构性张力;在其与汉式的官僚组织结合之后,能够孕育出更强悍的专制与集权。所以魏晋南北朝这个帝国的低谷,是以北朝作为“历史出口”的。十六国北朝并不仅仅是中国历史的一个“不必要的曲折”。异族入主既是造成体制“变态”的动因,但也是一种振作帝国体制的“回归”动力。类似的事实提示人们,北方民族的存在及其历次入主,不仅仅是给传统王朝造成了外交和国防问题,也是影响帝国体制及其变迁的重要因素。由此,“从民族史看中国史”的相关研究,就呈现了更大的开拓空间。
若把“变态”“回归”和“周期”考虑在内,“连续性”的概念就丰富宽阔多了。对两千年的政治进程,综合考虑其发展的连续性、阶段性和周期性三者,就可以得到一个“螺旋式上升”的演化轨迹。进程的两端——战国和清末——则是断裂和转型期,进程本身则出现过各种波动和失序。具体到本书,对秦汉我们将主要叙述帝国体制的“奠基—定向”,当然是将之处理为一个动态进程,也要考察其间的各种起伏波动;对魏晋南北朝历史,则参用“变态—回归”的叙述模式,这“回归”是指“回归”于发展的轴线,是包含进化和发展的,而非全盘复旧。
中国政治文化体制的连续性,几乎是举世无双的,它显示了吸收异化因素的巨大能力,历经变迁而保持着其基本特征和深层结构。四千年的中国史,夏商周的早期国家可以说是其政治文化体制的1.0版,两千年儒教帝国可以说是其2.0的升级版。直到今天,世界这五分之一的人口,依然生活在一种独特体制之下。中国国家升级换代的3.0版,正在形成之中。它在多大程度上,将继续保持其制度文化的独特性,或在多大程度上,逐步与世界潮流一体化,已是其所面临的最重大选择之一。历史考察的主题,总是与时代主题相关的。中国近代的变迁,以往是用“传统—现代”模式来解释的,这也是“分期论”在20世纪占据主导的原因之一。而21世纪的“中国崛起”,以及“中国道路”“中国经验”“中国特色”等等却暗示,近代的变迁和转型,也可能是一种吸收现代因素或消化异质因素的自我更新过程,成为中国制度文化的一个3.0升级版。是否真会如此呢?这反过来为历史学提出了新的课题,即从“制度史观”出发,通过对其漫长进化中的常态、变态、周期等等的考察,来探索其“连续性”的秘密。
本文为《波峰与波谷: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文明》(阎步克著,北京大学出版社,2017年)一书序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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